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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欒吟之通訊員 施堅軒)本市檢察機關又出重拳反貪腐。昨天,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加強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30條意見”,今後將嚴查“三機關一部門”利用行政審批、資源配置、財政補貼、執法辦案等職權實施的貪污賄賂犯罪,還將建立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信息庫,加大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追贓力度。
  檢察機關反腐,直指“三機關一部門”(黨政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經濟管理部門)。新聞發言人表示,重點查處的犯罪行為包括:利用行政審批、資源配置、財政補貼、下轉◆6版(上接第1版)執法辦案等職權實施的貪污賄賂犯罪; 發生在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借改革之機權錢交易、中飽私囊、危害改革的貪污賄賂犯罪;著力查處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國土資源管理、節能減排、金融、證券等國家重點投資領域、資金密集行業的貪污賄賂犯罪; 著力查處醫葯衛生、徵地動遷、教育科研、社會保障、食品安全、“三農”補貼等涉及民生民利領域的貪污賄賂犯罪。
  “30條意見”還規定,將嚴肅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查處在創新驅動、轉型發展中不作為、亂作為,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的案件; 查處嚴重損害企業和群眾經濟權益、人身權利的案件;查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重大危害國土資源案件以及群體性事件背後的失職瀆職案件;查處濫用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司法權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件。
  為了加強追逃追贓,本市檢察機關還將建立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信息庫,定期清理,跟蹤督辦。加強與公安、邊防、金融等部門的協作,全面掌握在逃人員信息,充分運用網上發佈、境外追捕等工作機制,加大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追贓力度。積極探索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
  進入司法程序的大要案都將實時向社會公佈。大要案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局級幹部、市屬部委辦局處級幹部,全國和市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案件,貪污受賄100萬元以上、挪用公款500萬元以上的案件,以及重大責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案件等等。這些案件從立案偵查至審判各個訴訟階段,檢察機關都會通過檢察網站、官方微博、新聞媒體等渠道及時發佈信息,增強群眾反腐信心和參與熱情。
  嚴懲腐敗的同時,檢察機關還通過“專業化、社會化”方式預防職務犯罪。全市社區檢察室要爭取對區域內國家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基層行政執法人員、受委托從事公務的人員的廉政教育全覆蓋。通過深入推進廉政教育進黨校、廉政公益廣告工作等方式,形成更多的預防職務犯罪宣傳陣地和品牌。
  1-9月查處典型案件
  今年7月,閔行區檢察院立案偵查了閔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副局長徐峰(副處級)、閔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漕河涇出口加工區辦事處原主任張勇、上海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莘莊辦事處原副主任唐曉中受賄案。
  今年2月,奉賢區檢察院立案偵查了區殘聯康覆文體科原科長沈國義貪污殘疾人體檢、陪檢勞務費案;4月,崇明縣檢察院立案偵查了縣豎新鎮新徵村原村主任宓平貪污幫困資金案;5月,徐匯區檢察院立案偵查了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原工作人員黃浩敏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稅款損失達300餘萬元案;6月,寶山區檢察院立案偵查了上海大學音樂學院教授劉朝在招生過程收受賄賂案。
  今年9月,金山區檢察院立案偵查了上海金粒米業有限公司單位行賄案。2004年至2014年,擔任上海金粒米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的範志清和法定代表人陳建華在與上海金楓釀酒有限公司、上海石庫門釀酒有限公司的大米、酒糟購銷業務活動中,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行賄共計300餘萬元。
  (原標題:實時公佈局級幹部等大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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